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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声波水深探测仪的设备校准周期设定,需结合仪器使用频率、工作环境、测量精度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,合理的校准周期既能保证测量数据准确,又能避免过度校准增加成本。设定校准周期可遵循 “基础周期 + 动态调整" 的原则。首先确定基础校准周期,对于日常使用频率较低(如每月使用 1-2 次)、工作环境相对稳定(如室内水池监测)、测量精度要求不高(误差允许范围 ±5cm)的超声波水深探测仪,基础校准周期可设定为每年 1 次;对于使用频率较高(如每天使用)、工作环境复杂(如野外河流、工业废水区)、测量精度要求高(误差允许范围 ±1cm)的仪器,基础校准周期应缩短至每 3-6 个月 1 次。动态调整是根据仪器实际使用情况和性能变化,对基础周期进行调整。若在日常使用中发现测量数据波动较大,如连续多次测量同一位置水深,数据差值超过允许误差范围,或仪器经历过剧烈撞击、进水等异常情况,应立即进行校准,无需等待基础周期结束。同时,建立仪器使用记录档案,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、地点、环境条件、测量数据偏差情况等,通过分析记录数据,判断仪器性能变化趋势。若发现仪器性能逐渐下降,测量误差缓慢增大,可适当缩短校准周期;若仪器长期处于稳定状态,测量数据始终保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,可在基础周期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校准周期,但延长时间不宜超过基础周期的 50%。此外,校准工作需由专业人员使用标准校准设备进行,校准完成后需出具校准报告,记录校准结果,确保校准过程规范、数据可靠。